实际上,类似的模式早有落地样本。此前,广东、浙江、湖北、北京等地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就探索设置了“妈妈岗”,旨在为育儿女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与此相较,此次上海提出的“生育友好岗”存在些许区别。其明确表示,该岗位的适用对象是“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并未特别强调是“妈妈岗”或“爸爸岗”,这凸显了男性和女性共担育儿责任的价值主张。换言之,或可称之为“亲子岗”。
“生育友好岗”的设置初衷,旨在为肩负育儿需求的职工提供适配性岗位,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兼顾育儿和工作。可以预见的是,这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的“生育友好岗”,必然是稀缺的,故而大概率也会很抢手。因此,如何将这些岗位分配给“最需要的人”,确实需要费一番心思。
“生育友好岗”提供给负有育儿义务的劳动者,这只是一个原则的表述。这里所提及的“育儿义务”,不应该只是一种法定的义务,而更应该指向由本人承担的、真实参与的“育儿劳动”。在实际操作中,理应优先考虑那些无人帮忙带娃、必须亲自深度参与各种育儿事务的妈妈或爸爸。给“焦头烂额”“分身乏术”者,提供一种“既能……又能”的新选项,这正是“生育友好岗”的初衷。但这仅仅有价值倡导是不够的,更要有政策、资源倾斜。上海人社部门表示,将把吸纳就业多、社会影响好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纳入本市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名单,落实“一企一策”服务。凡此种种,具体可感的激励,才是最有效的推动。
“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目前尚属于试点阶段。随着相关经验的成熟和推广,我们期待着,“生育友好型职场”能够成为就业市场的标配。而这,也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至关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