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强占他人车位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今天,袁Sir将继续就福州强占他人车位的事件进行深入探讨。许多网友提出,车位作为我们的私人财产,其被他人擅自占用,是否等同于非法侵入住宅罪?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刑法》中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律知识。

福州强占他人车位构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解读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该罪指的是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让我们深入了解其构成要件:

(一)构成本罪的要件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1、行为对象是住宅

“住宅”应理解为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场所,要求有一定日常生活设备,且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一般来说,能否直接拎包入住是直观的判断标准。而车位缺乏日常生活设备,且是敞开式的,从行为对象上就不符合。

(2)行为内容是“侵入”他人住宅。

侵入是未经允许就进入的意思,而“他人”包括住宅所有权人、住宅居住人。只要你不是自己住在这里,就属于他人的住宅。所以,即使你是这间房的房东,如果未经租客允许,也不能侵入,否则也属于侵入他人住宅!

(3)侵入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

一些法令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认定为具有“非法性”,比如公安人员拿着拘传证上门,法院执行人员执行腾房任务,还有躲避狂犬袭击而不得不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等等,这些都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构成本罪的要件二: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侵入的是“他人”的“住宅”。

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侵入的是“他人”的“住宅”。如果有人将他人的住宅误以为是自己的住宅或者自己有权进入的住宅而进入的,不成立本罪。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罚

目前司法实践中,如果随意侵入他人住宅,没有造成其他事由,一般不会认定为情节严重。如果有前述立案的情节,才会认定为情节严重。这时候可以依据《刑法》第245条对其进行处罚。当然,如果不构成犯罪,仍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案例

案  号:(2020)川0181刑初411号 2020年8月19日凌晨12时许,被告人樊某未经允许非法进入被害人易某家中,在卧室内的床上睡觉,被害人易某及家人发现卧室被反锁后,易某母亲余某某在家人的协助下爬上梯子通过卧室窗户欲观察室内情况时,惊动正在睡觉的樊某,樊某惊慌之下推了余某某一下致其跌下梯子,造成余某某及其丈夫受伤,樊某匆忙之下未及穿衣打开卧室门跑到阳台顺着排水管下楼逃跑,将随身的衣服、裤子、拖鞋、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遗留在了易某的寝室内。

最后被告人樊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结论:由于目前尚未出台关于强占车位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依据现有法律条文,无法将强占车位的行为直接定义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因此,只能按照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来执行,必要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停车难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社会的难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需政府出面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填补执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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