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午,演员徐娇在长沙一家餐厅遭遇一位抽烟男士的挑衅。尽管服务员多次劝阻,该男子仍坚持抽完手中的烟,并在徐娇亲自上前劝阻时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当徐娇试图录下证据时,该男子抢走她的手机,并将烟头扔在她的饭碗里。
随后,徐娇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警察到达现场后表示,长沙室内抽烟并不违法,因此无法对男子进行罚款。徐娇还表示,男子提出如果她删除拍摄内容,他就向她道歉,但徐娇拒绝了他的提议。
有网友质疑该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不听劝阻、执意抽烟,并抢夺手机、将烟头丢进他人碗中,具有挑衅性和攻击性,属于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尽管该行为尚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男子侵犯了徐娇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扔烟头属于侮辱行为、寻衅滋事,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徐娇,1997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凭借电影《长江7号》正式出道,并凭借该片获得第2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