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谈网络暴力,法律真的束手无策吗?

24岁的杭州女孩郑灵华,曾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这张照片原本象征着幸福与喜悦,却意外地成了她悲剧的源头。当照片流出后,她因染粉色头发而遭遇大规模网暴。有人造谣“老少恋”,咒骂爷爷的健康状况;有营销号照搬图片,编出“专升本”的故事卖课坑钱;更有人抛出“一个研究生,把头发染得跟酒吧陪酒的一样”的荒谬言论。这些无端的指责和侮辱,如同利刃一般刺向这个年轻的生命,最终导致她患上抑郁症,不幸离世。

面对这场悲剧,人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的法律对于网暴者真的无能为力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网络暴力,无论是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实施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

其次,从行政责任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

最后,从刑事责任来看,刑法明确规定了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维权之路往往充满荆棘。不少被网暴者在寻求法律帮助时,常因无法获得施暴者的真实姓名而陷入困境。这使得很多受害者只能对着空气战斗,无法伤及躲藏于黑暗处的网暴者。

那么,如何让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让维权之路不再艰难呢?

专家建议,如果受害者能保留证据并走司法程序,可以通过正当渠道主张权利。例如,受害者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或向网络平台发律师函,要求提供网暴者的个人信息。如果网络平台不配合,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网络平台,要求法院依照职权要求网络平台提供网暴者的个人信息。

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告状,让公安机关直接依照职权查询违法行为实施者的个人信息。在刑事自诉方面,同样需要首先获得施暴者的个人信息。

网络从来不是隐身的戒指,每一个人的行为都会留下痕迹。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当警惕网络暴力的蔓延,共同为名誉权筑起防线。愿每一个在网络空间中的个体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不再遭受无端的指责与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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