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规定,法院认定该《协议书》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3万余元。
法官提醒
工伤保险是国家的强制性制度,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工伤赔偿协议涉及劳动者的人身权益,若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劳动者有权请求撤销。若协议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达成,且给付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即使已履行完毕,该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按法定标准向劳动者补足差额部分。
法官建议,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明确后,经平等自愿协商,合理确定赔偿金额,确保劳动者享受应有的待遇,避免后续可能的反悔风险。
来源:武冈法院 作者:蒋登忠、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