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3年的落幕,许多职场人士对未休的年假感到困扰。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给出了详尽的解答。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在一年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进行,一般不应跨年度安排。若因单位生产、工作的特殊需求,确需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那么可以允许跨一个年度进行。
若单位因工作原因无法为员工安排休假,且经过员工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但对于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需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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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鲁哲
编辑: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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