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视后果而定。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多个具体罪名,如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每个罪名都有明确的量刑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这一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多个具体的罪名,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
刑法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通常较为严厉,因为这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一般来说,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