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据“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甘成久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洗钱罪,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甘成久利用其在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同时,他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未退还;此外,甘成久还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为了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他通过转换为有价证券的方式转移资金。基于以上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甘成久,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遂川人,在职大学学历。他曾在江西铜业公司银山铅锌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政协等多个单位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甘成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甘成久的前任搭档,江西金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温治明,也于2024年7月在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位置上,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不论职位高低,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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