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晚报
近日,一则关于前中国男子足球队主教练李铁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12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收到李铁的上诉书。这一消息对于关注中国足球界的人士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节点。
回顾此前,12月1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经过审理,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这一判决结果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李铁的律师孙晓洋在判决结果公布后透露,是否选择上诉还需与李铁进一步商量。这一表态让外界对李铁的未来充满了期待与猜测。
此前报道
在之前的案件审理中,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铁利用其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5089万余元。
此外,2019年,李铁为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曾请托他人提供帮助,并给予他人100万元。同年,在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李铁为谋取更多利益,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他人提供帮助,该俱乐部也给予了相关人员200万元。
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李铁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主教练的职务上,为华夏俱乐部在球员转会、赢得比赛等事项上提供了帮助,并先后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2675万元。
更令人关注的是,2015年至2019年,李铁在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消极比赛,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为此给予相关人员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
北京晚报记者 李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