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 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通知,指出华鑫证券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多项问题。首先,公司的相关制度未得到及时更新。其次,人员管理存在疏漏,特别是合规人员的考核并未由合规负责人全面管理。此外,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并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廉洁从业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投资者的适当性测试结果出现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
针对以上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华鑫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一举措旨在提醒和警示华鑫证券,必须严格遵守证券经纪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