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骑着猫的鱼”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由于父亲突发心梗抢救无效去世,未留下遗嘱,现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家中情况是一家三口人,父亲去世,剩下母子二人,对财产分配无异议,父亲的父母多年前已在外地去世。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可以办理?
7月3日市司法局回复如下: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您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以下是所需材料:
-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 被继承人的结婚证;
- 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如适用);
- 被继承人及其父母的死亡证明;
- 亲属关系表及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材料;
- 财产证明。
如有需要,请拨打咨询电话6373621,进行预约办理公证。
(注:文中图片内容已保留,但在此处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