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规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通告明确了禁限燃放区域,禁止燃放区范围包括北至登胜路、东至环城东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环城西路等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则是指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空旷区域。在时间上,通告规定2025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2025年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一),以及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全天燃放。在2025年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二)至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