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一案,这起案件不仅因其涉案金额巨大而备受关注,更因韩勇作为正部级官员的落马,再次敲响了反腐斗争的警钟。
韩勇,1956年10月出生于吉林九台,早年曾在吉林省检察、纪检系统工作,担任过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等职务,2004年7月,韩勇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此后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直至2016年1月调职陕西,任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2年1月卸任上述职务后,韩勇转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3年3月,就在其政治生涯看似平稳发展之际,韩勇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
2023年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过数月的调查,韩勇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经查,韩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不敢担当斗争,甚至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背组织原则,任人唯亲唯利,卖官鬻爵;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低价购房;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至2023年,韩勇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1亿余元,这一数字触目惊心,不仅彰显了韩勇贪腐行为的严重性,也再次凸显了反腐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在12月12日的庭审中,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韩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韩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这一审判过程不仅是对韩勇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警示。
韩勇的落马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一批批贪腐官员相继落马,彰显了党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度,反腐斗争仍然任重道远,一些官员仍然心存侥幸,试图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必须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让贪腐官员无处遁形。
韩勇的案件也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些官员在权力达到顶峰后,往往容易迷失自我,丧失理想信念,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一些官员在任职期间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破坏了政治生态,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韩勇贪腐案的审理和宣判,再次提醒我们反腐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底线思维,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