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年来,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他们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耕地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了对这类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确保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了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涉及违法占用耕地挖砂取土、修建房屋、挖塘养鱼、建设旅游项目,导致耕地种植条件遭受严重破坏。这4起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1个单位和7名自然人,他们均依法受到了刑事处罚。
一、辽宁省大连市刘某军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3月,大连市公安局金普新区分局侦破了刘某军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军等人在明知其流转和租用的土地为耕地,且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在金普新区华家街道某村耕地内挖砂,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现场,造成47.98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2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刘某军等3人进行了判决,他们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甚至大熊猫那样来做。落实对耕地的最严格保护制度,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擅自在耕地上挖砂、取土,而刑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紧密合作,形成了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的合力,并大力推动被毁耕地的修复工作。
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张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6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侦破了张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了2名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承包了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某村43.57亩耕地,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耕地硬化、修建房屋、安装地秤,导致38.47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8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等人进行了判决,他们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这起案件再次强调了非法建设占用等行为导致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的严重性,不利于民生的永续发展,严重危害粮食安全。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本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联合督办、联动上案等方式,形成了打击非法占用、毁坏耕地行为的合力。
三、江西省鹰潭市刘某军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6月,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侦破了“5·15”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了1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军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租用了鹰潭市龙虎山镇某村100亩耕地,挖塘养甲鱼并使用水泥硬化田埂边坡,导致48.83亩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5月,贵溪市人民法院对刘某军进行了判决,他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这起案件强调了保护农田的重要性,农田必须是良田。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本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技术支持、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了联勤联动、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案侦工作有力推进,被占耕地及时恢复种植条件。
四、湖北省安陆市张某祥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5月,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公安局侦破了安陆市张某祥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了2名犯罪嫌疑人。张某祥、左某华等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开发农村文化旅游项目为由,擅自在安陆市洑水镇3个村农用地上施工修路、平整土地并开采土石20余万立方米,导致203亩农用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6.5亩、一般耕地41.5亩,其他为林地等)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1月,孝昌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祥、左某华进行了判决,他们被认定为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这起案件再次强调了耕地红线的重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突破耕地保护红线。本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化了行刑衔接,并在案件诉讼过程中配合检法部门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取得了良好的耕地修复效果。
这些典型案例不仅是对非法占用、毁坏耕地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警示教育。我们必须时刻绷紧守护耕地红线的弦,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坚决杜绝非法占用、毁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