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公众视野中宣布了离婚的消息,他指称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多年来,王宝强与马蓉育有一子一女,但出轨消息一出,即有网友爆料,称王宝强于2016年5月曾对两个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而DNA的相似度竟只有2%-8%,这引发了医疗界与公众的热议。根据医疗结果判断,王宝强似乎并非这两个孩子的生父。他随后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对其经纪人进行DNA具体化验,但遭到了妻子与经纪人的反对和否认。
辟谣与质疑:
网友“曾鹏宇”随即发微博专业辟谣,指出北京第二医院并不具备进行亲子鉴定的资质,而且亲子鉴定中亲缘关系的表述比率通常为99.99%,要么99.99%排除,要么99.99%确认,2-8%的表述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
核心问题:
那么,如果王宝强想要带孩子做亲子鉴定,而马蓉不同意,亲子鉴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专家观点:
对于这一问题,人们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亲子鉴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权,也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的变化和家庭关系的稳定,因此不应强制进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随着科技的进步,亲子鉴定的准确率极高,且对人体健康无损害,因此在司法审判中应充分利用这一成果。
子渊司法鉴定专家答疑:
上述两种观点虽各有道理,但不全面。现代科学技术确实使亲子鉴定成为判断亲子关系的一个有效方法,但并非唯一。应看到,亲子鉴定对家庭特别是亲情关系具有较大的冲击力。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有亲子关系,一般会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谐;而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没有血缘关系,家庭解体几乎是必然的。
因此,人民法院在选择适用时必须持审慎态度,对鉴定过程及结论的意义向当事人做出适当解释,防止极端事情发生。
专家进一步解释:
首先,如果当事人所举出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则无需进行亲子鉴定。其次,如果一方已经举出相关证据,而另一方无法提供反驳证据,法院应考虑支持进行亲子鉴定的申请。但如果只是怀疑而非有确凿证据,法院不宜轻易支持其申请,而应向当事人解释亲子鉴定可能带来的伤害。
简言之,如果王宝强只是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且拿不出有力证据,而前妻马蓉不同意,则北京朝阳法院不应轻易支持其亲子鉴定的申请。